《发挥竞争政策引领作用,完善金融领域市场化》

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日益复杂的背景下,如何实现金融领域的健康、稳定发展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焦点。10 月 19 日,在北京金融法院主办的 2024 金融街论坛年会 “加强经济金融合作凝聚共识协同发展” 平行论坛法治板块上,对外经贸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、教授黄勇提出了发挥竞争政策引领作用,进一步完善金融领域市场化的重要建议,为金融领域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。image.png

  金融领域作为经济的核心,具有特殊的地位和重要性。它不仅关系着国家的经济稳定和安全,也直接影响着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。尽管金融领域是一个强监管的行业,但各国法律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及地区都将金融行业纳入了《反垄断法》的管辖范围。这充分说明,金融领域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

  黄勇教授指出,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已入法,这为发挥竞争政策与财政政策、货币政策的引领作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。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,仅仅依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已经难以满足金融领域发展的需求。竞争政策的引入,可以激发金融市场的活力,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,促进金融创新,从而推动金融领域的市场化进程。

  从顶层政策层面来看,中央文件强调产业政策与财政政策、货币政策等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加强协调。在这个过程中,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显得尤为重要。竞争政策可以促使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,降低服务成本,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支持。同时,竞争政策也可以防止金融机构的垄断行为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。

  在立法方面,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提到了制定《金融法》。在制定《金融法》的过程中,应充分结合和协调现有的竞争法律和竞争政策。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已经写入了在立法过程中的起草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,这为金融领域的立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。通过将竞争政策纳入《金融法》的立法框架,可以为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保障。

  此外,从执法和司法相协调来看,反垄断的竞争执法机构有金融局及证监局等,涉及到市场竞争都有各自的法律依据。在实际工作中,需要研究如何协调执法权、厘清执法依据等问题。只有通过有效的执法和司法协调,才能确保竞争政策在金融领域的有效实施,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。

  总之,发挥竞争政策引领作用,完善金融领域市场化是当前金融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。这需要政府、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,加强政策协调,完善立法,加强执法和司法协调,为金融领域的健康、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。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,金融领域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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